精选分类 男生 女生 书库 完本 排行 书单 专题 原创专区
笔趣阁 > 玄幻 > 凡骨 > 第29章 山庄内,怒拳庄人屠樊祁

凡骨 第29章 山庄内,怒拳庄人屠樊祁

作者:壹更大师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3-30 14:22:22 来源:笔趣阁VIP

苏蝉这个名字,许太平自然听说过。

不止他,只要是青玄宗的弟子,无论是山下还是山上弟子,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一些苏蝉的事迹,毕竟那是青玄宗唯一一名夺得九府剑魁的弟子。

但除此之外,许太平对于苏蝉本人,其实了解得并不多。

“苏蝉这人的修为如何,我没办法确定,但这剑鞘的确不是俗物,我甚至在它上面感受到一丝古意,若是以它做养料,再配合那块冰魄月灵石,或许能让地果结出一件不错灵兵,甚至是仙兵。”

灵月仙子的声音这时在许太平的脑海之中再次响起。

能让灵月仙子如此评价,许太平也有些心动了。

“太平道长,这虽然只是一只剑鞘,但我母后说,它里面藏着苏蝉剑术的秘密,得之者能得苏蝉传承。”

似是担心许太平不心动,那六公主这时又补充了一句。

如果是寻常修士,在听到说着剑鞘之中有苏蝉剑术传承时肯定会心动,但对许太平来说,苏蝉剑术的吸引力全然没有那剑鞘本身大。

“这就是一只普通剑鞘,没什么秘密,不过你的确可以好好考虑一下,以太平你目前的修为跟实力,能得到这种品阶的灵兵给地果当养分,哪怕只是一只剑鞘,机会也非常难得。”

灵月仙子的声音这时又在许太平的脑海之中响起。

许太平闻言暗暗点了点头。

其实灵月仙子不说,他也己经在心里做出了判断。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要向这位公主殿下先确认一下,要杀的是谁,又为何要杀此人。

“殿下,我们先回曼陀山庄,等到了那里,还请殿下告知在下你要杀的人是谁,还有你为何要杀此人,贫道才能决定能否帮你这个忙。”

许太平一边去牵马一边说道。

苏蝉的剑鞘的确很有诱惑力,但还没到让他失去理智的地步。

同时,他也不可能为了一只剑鞘而滥杀无辜。

“道长放心,本宫绝不会让道长行那不义之举,此人定是那该死之人!”

六公主闻言紧张的神色一下子放松了下来,然后一边向许太平保证着,一边笑容灿烂地提着裙摆追了过去。

……

一炷香后。

两人骑马从这血蛛谷飞驰而出。

在他们身后,一群被从血蛛谷放出来的乡民,正一个个感激得匍匐在地。

而在这群劫后余生乡民们的后方,血蛛谷内正燃起熊熊大火。

恐怕估计任谁也想不到。

乌鹫国三大魔窟之一的血蛛谷,就这么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

这天夜里。

青螺谷,曼陀山庄。

还是原来那栋小楼内。

许太平与那六公主相对而坐。

“我想请道长你杀人的,名叫樊祁。”

在寒暄了几句之后,六公主放下茶杯,面容变得严肃了起来,开始向许太平娓娓道来。

“这樊祁曾是白树国第一猛将,后来因为一己私欲,叛变到乌鹫国。正是因为他,我白树国被乌鹫国连屠九城,百姓浮尸遍野。也正是那关乎国运的一战,让我白树国国力大损,丢失大半疆土,只能蜗居天南一隅,如今更是面临灭国之祸。”

“而那樊祁,来到乌鹫国后,为表忠心,首接向乌鹫国皇帝交出兵权,解甲归田,在距离曼陀山庄八百里外的黄梅镇建了一座怒拳山庄,开始潜心钻研武学拳术,并在山庄之中设下生死擂,每月初七,会亲自坐镇擂台,接受西方武者挑战。”

“不过自十年前设下擂台起,樊祁从无一场败绩,死在其手上的武夫不计其数,因其拳法之凶,杀意之盛,江湖又称其为人屠樊祁。”

“这些年,为了报当年连屠九城之怨,白树国无数义士前仆后继赶往怒拳庄挑战樊祁,结果无一人活着从生死擂上下来。”

“没办法,这樊祁当年便是白树国第一武夫,如今又在这生死擂上接连突破,己然达到武道宗师境,现在能杀他的,只有你们山上修士!”

说到这里时,六公主那双极好看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向许太平。

“能否杀他,跟殿下此行有无关联?”

虽然这六公主的讲述声情并茂,十分有感染力,但做事目的明确的许太平,还是没有忘记他此行最主要的目的。

他可以帮六公主杀人,但杀人的理由,必须跟六公主此行有关。

要不然他没办法跟九府仙律司以及他们青玄的七律堂交代。

一听这话,一丝失落神色在六公主眼神之中一闪而过。

在白树国的几位皇子跟公主之中,她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自己的口才跟辩才,所以在看到许太平对于自己的讲述无动于衷时,心中不免生出一些挫败感。

“道长你的问题,便是我要杀那樊祁的缘由之二。”

不过六公主马上便又调整好了情绪,她先是对许太平淡淡一笑,然后继续道 “能否杀死这樊祁,是我此行能否见到乌鹫国皇帝的条件之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