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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笔趣阁 > 其他 > 一人之下一人往矣 > 第二十四章 起义

军营内,王一就这样站在张亦这位上校的营前,在他前方是属于张亦的卫队士兵,士兵后方是瞠目结舌的张亦和马锋。

他们这个表情让王一很受用,却又摆出一副明知故问的疑惑表情。

“张上校,马锋大哥,这些士兵不知内情也就算了,你们白天不是刚见识过我的手段吗,有必要这么惊讶?”

“刀枪···和子弹,那是一个档次吗。”

张亦话语中带着几分苦涩,看着此刻在王一身前,在王一的意志下不断转动方向的弹头,心中五味杂陈。

白天王一展现手段,定住了袭来的刀枪,镇住了他们,张亦虽然惊讶,但他能接受。

异人江湖圈里卧虎藏龙,出现这么一两个妖孽也属正常。

可是接子弹,这真的超出张亦认知了,如果子弹能够好似刀枪暗器那般容易接住,当年中英第一次战争时,就不会有那么多异人前辈在英军的火枪队下惨死。

当年那批抗击英军的异人,其中不缺乏横练功夫极其高深的前辈,金钟罩铁布衫,那是真练到了刀枪不入,周身有着一层护体罡气。可他们高估了自己的功法,低估了当时早已超过晚清的海外列强火枪队,两三轮齐射下去,任你护体罡气再厚,也逃不过一个功破人亡的下场。

更别说像眼前王一这样,将射向自己的子弹收为己用,化作武器,光是这一手,就已经超出了太多太多异人了。

再说刀枪,哪个不需要人力去驱使,哪个不需要水磨工夫去将其变成自己四肢的延伸。怎么可能如火器这般,可以成建制武装在普通人手中,哪怕是一个没有任何训练过的普通人,只要拿着枪,对着一个毫无防备的异人,就能轻松带走他。

可眼前的王一呢,却视自己卫队士兵手中的枪支如玩具,这将百来颗弹头挡下不说,还将其变成自己的武器,收发由心。

张亦已经能看到自己这些卫队士兵汗流浃背了,身为普通人的他们哪见过这种神仙手段,没有当场下跪缴枪,已经是他训练有素的成果了。

“你们下去吧,不要让任何人进我营中。”

“是,上校。”

卫队士兵如蒙大赦,赶紧散开,他们可不想跟这种活神仙作对。

而王一也是将身边这些弹头扫到一边,跟在张亦后边,进了营中。

说起来,王一还是得感谢当下这世道积贫积弱,这些军阀手中虽然有枪,但除了那些大军阀,剩下的小军阀,有那么五六挺轻机枪,两挺重机枪加上十门迫击炮,脸都得笑烂了。

这要是张亦这个军营里全是一水的美式装备,全是自动步枪对着自己,王一才不会装这个逼,直接开润,头都不带回的那种。但都是这种打一发就要上膛一发的步枪,嘿,王一还真不带怕的,以他如今的修为,再配合人体磁场的特性,借用此时还没诞生的美国五五开队长一句话:我可以这样跟你耗一整天。

入了大营,落座,张亦看着眼前的王一也是开门见山。

“说吧,你王少侠深夜上门,也不是专门给我个下马威的。”

“我不是说了吗,张上校,我想给你,还有马锋大哥指一条光明正大的路走啊。”

“呵,想不到你不仅手段高超,还是个有心计,能言善辩的家伙,你真的只有二十出头吗?”

听着王一的话语,张亦也是气极反笑。

说到底,王一无非就是撺掇自己当个二五仔,背刺曹瑛。

背刺曹瑛先不谈,对这个草芥人命的顶头上司,张亦下手不会有半点心理负担,说到底他还是有良心。但就像他刚才对师弟马锋说的那样,他曹瑛再怎么不堪,那也是孙大帅的人,而孙大帅又是北洋一系的大军阀。

别看北洋一系之间内斗,互相之间也有军阀头目被杀,可那都是他们之间的恩怨。

可若是他张亦背刺曹瑛,另投他人门下,那就是打孙大帅的脸。恶了孙大帅,在如今依旧是北洋一系当政的中央,他张亦就无容身之地,没有一个军阀会收他,甚至还会动手打他,把自己送给占据五省的孙大帅处置,讨个人情。

刚才的夸奖,也是张亦说的反话,他也想换个活法活着,可惜他不能。在张亦想来,所谓正大光明的路,根本走不通。

王一也能听出来张亦的反讽,但他也没有给出一个正面答案,反而是背起了诸葛武侯的《出师表》片段。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

暗示到这份上了,张亦和马锋又不是肚子里没墨水的大老粗,哪还不明白王一的意思。

“你让我投诚南边这个政府?!”

“诶,不叫投诚,叫起义。”王一纠正着用词,继续说着,“张上校还是过于醉心军事,对眼下这时局变化还是不太敏感,北洋这边打得火热,轮番上台,南边也没闲着,可是一直在积蓄力量,厉兵秣马,秉承先总理遗志,想要将我中华秋叶海棠归于一统啊。”

“你是南边的人?”

“我是一个想要看到天下太平,国富民强的人。北洋不行,无论谁上台,说到底都是洋人的狗,你就算真能改换门庭,也无非是从这个地方被人戳脊梁骨换到另一个地方被人戳脊梁骨罢了,这活法,有意思吗?”

“为什么是我?”

“因为马锋大哥说你是个好人,只是被这世道左右了,我也能看出来你是个好人,好人,不该这样被这恶世道拿枪指着。所以我给你换个活法,一样是打天下,北定中原,民众箪食壶浆,夹道相迎总比避之如虎狼,蛇蝎来的好吧?”

“说的倒是轻巧,你自己也说了,北洋再怎么换人上台,都是洋人的狗。可现在的形势就是国家积贫积弱,列强环伺,就算是洋人的狗,打狗不也得看主人吗,北洋兵强马壮,远的不说,就说那位即将入关的张大帅吧,他手下的军队,堪称强军。”

听着王一的说辞,张亦显然有些意动,但这要想策反他,还不够!

“一群当兵领饷的士兵,跟一群为了某个信仰,理想去搏命的士兵,两者之间所能展现出来的战斗力是不相等的。北洋一系兵强马壮不假,可他们没有大义。”

“他们入主了中央!兵强马壮,这就是大义!”

“民心所向,才是大义。”

王一不咸不淡的反驳道,他也不想这么文绉绉跟人家对话,但这个时代,跟这帮在时代洪流中摇摆不定的人聊天,大白话人家还不乐意听嘞。

张亦被王一这连消带打一番话说的沉默了,但还是想再挣扎一下。

“就算,就算我起义,你凭什么认为南边的会接纳我。”

“张上校,我刚刚都说了,你对时局不太敏感,关注不多。南边现在可是一直在谋划着北伐,算算时间,最多明年这个时候,就是集结大军,挥师北上,到时候,北伐军势如破竹,那时候你再想投诚,也得看人家要不要你,别到时候兵败被俘,落得一个清算身死的下场。可现在你要是配合我搞定了曹瑛,领兵起义,待遇可就不一样了,而且有句话叫千金买马骨,我想张上校也听过。

南边筹谋北伐已经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事了,但这个时候想来没有多少人看好南边,这时候正好有张上校这么一个不满曹瑛残暴,鱼肉百姓的有志之士起义投军,嘿,个中机缘,我想张上校能在曹瑛这里爬到上校这个位置,想来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吧?张上校,富贵险中求啊,你想功成名就,干出一番事业,又不想被老百姓在背后戳着脊梁骨,到最后变成自己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总要做个选择,付出代价,路,我给你指出来了,怎么选,看你自己咯~”

说完,王一也是把腿架在桌子上,身子靠在椅背,双手抱头,闭目养神起来,将时间交给张亦和马锋这对师兄弟。

显然,王一说的这些话语,张亦确实听进去了,脸色阴晴不定,他在纠结。

因为这种事他也必须纠结,若是早些年镖局被迫解散那会,那他说不定就已经答应了。因为那时候他没得选,只能一条路走到底,但现在,曹瑛虽然不得人心,可他也没打算在曹瑛手底下干一辈子,借助曹瑛为跳板,跃入北洋嫡系是迟早的事,他的才能胜过曹瑛十倍,只不过不像曹瑛那么运气好罢了。

可王一也告诉自己,北洋一系没几年能蹦跶了,这时候还在北洋一系里面打拼,真的有种辛亥前入宫当太监的黑色幽默。

一旁的马锋也是用希冀眼神看着自家师兄,他已经被王一说动了,他恨不得替自己师兄答应下来。如果南边真如王一所说,那他给自己师兄当马前卒,去闯一番大事业都不是什么问题。可这个选择,他没法替自己师兄做。

“如果我不答应,你会怎样?在这杀了我?”

“没那么严重,只不过这样一来,我就只能采取下下策,自己来跟你头顶那位曹大帅掰掰手腕了。而作为这位曹大帅的心腹爱将,张上校,我想到时候你我都做不了主彼此的生死了。”

台阶递了,刀子也拔了出来。

王一这番话直接让张亦脸色一黑,大爷的,修为高了不起是吧?

还什么做不了主,就刚才他在营前亲眼见证王一挡下子弹这一幕,张亦就知道自家那个曹大帅没啥胜算。

刚刚王一也说了,当兵领饷的士兵和为了某个信仰,某个目标而作战的士兵,二者间战斗力是不相等的。很不凑巧,曹瑛手下这些兵就是前者,哪怕是他自己掌管的这三千兵,之所以刚才还能护在自己身前,纯粹是因为他平日里奖罚分明,训练有素的结果。

王一只要把他刚才在自己面前展示的手段展现在曹瑛大军面前,打出第一轮死伤,这些为了钱财而聚集在曹瑛麾下的兵痞就不会有再战之心。一堆溃兵,能拦得住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脚步?

异人之所以在热武器时代落幕,退出时代舞台。

无非就是因为异人相对于全世界大多数普通人而言,人口基数少,其次,火器的成建制化,飞速发展,直接抹除掉了异人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

正面战场上,面对荷枪实弹的军队,异人只有败亡和逃走两个选择。

虽然也确实有修为高深的异人能玩单人冲阵,但那是建立在兵多枪少,部队没超过一个阈值。

很不凑巧,他那个上司曹瑛虽然兵过万,也有枪,但大多数是汉阳造,小部分毛瑟步枪,再配上五挺轻机枪,十门迫击炮。

这样的配置打一场小规模战斗没啥问题,但用来对付王一一个人,就是高射炮打蚊子,偏偏这只蚊子却能叮死人!

只是王一不想将这场普城危机演变成由他这个名叫王一的异人行侠仗义故事,这样是下下策,没有一点作用,才会有今夜这一行。

这个想法,王一不会表现出来,他只能通过迂回,策反张亦的方式来间接达成自己的目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张亦也不是什么不识趣的主,而且,王一的话也确实说动了自己。

如果能换个活法,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活着,有什么不好?

而且,他真的怕自己有朝一日,变成他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这种煎熬的日子,他受够了!

习武之人就是这点好,想好了就做,不带一丝拖拉。

“好,那就请王少侠教我,告诉我,该如何换个活法!”

听到张亦给出的回答,王一笑了。

这事,成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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