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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即是归处_苏轼 第7章 灵魂独立,不畏孤寂

作者:季羡林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3-05-10 03:57:43 来源:69书吧

多少年以来,我的座右铭一直是:“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老老实实的、朴朴素素的四句陶诗,几乎用不着任何解释。我是怎样实行这个座右铭的呢?无非是顺其自然、随遇而安而已,没有什么奇招。

记得曾在什么地方听过一个笑话。一个人善忘。一天,他到野外去出恭。任务完成后,却找不到自己的腰带了。出了一身汗,好歹找到了,大喜过望,说道:“今天运气真不错,平白无故地捡了一条腰带!”一转身,不小心,脚踩到了自己刚才拉出来的屎堆上,于是勃然大怒:“这是哪一条混账狗在这里拉了一泡屎?”

这本来是一个笑话,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未必会有的。但是,人一老,就容易忘事糊涂,却是经常见到的事。

我认识一位著名的画家,本来是并不糊涂的。但是,年过八旬以后,却慢慢地忘事糊涂起来。我们将近半个世纪以前就认识了,颇能谈得来,而且平常也还是有些接触的。然而,最近几年来,每次见面,他把我的尊姓大名完全忘了。从眼镜后面流出来的淳朴宽厚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其中饱含着疑惑的神气。我连忙说:“我是季羡林,是北京大学的。”他点头称是。但是,过了没有五分钟,他又问我:“你是谁呀!”我敬谨回答如上。在每一次会面中,尽管时间不长,这样尴尬的局面总会出现几次。我心里想:老友确是老了!

有一年,我们邂逅在香港。一位有名的企业家设盛筵,宴嘉宾。香港著名的人物参加者为数颇多,比如饶宗颐、邵逸夫、杨振宁等先生都在其中。宽敞典雅、雍容华贵的宴会厅里,一时珠光宝气,璀璨生辉,可谓极一时之盛。至于菜肴之精美,服务之周到,自然更不在话下了。我同这一位画家老友都是主宾,被安排在主人座旁。但是正当觥筹交错,逸兴遄飞之际,他忽然站了起来,转身要走,他大概认为宴会已经结束,到了拜拜的时候了。众人愕然,他夫人深知内情,赶快起身,把他拦住,又拉回到座位上,避免了一场尴尬的局面。

前几年,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在富丽堂皇的北京图书馆的大报告厅里举行年会。我这位画家老友是敦煌学界的元老之一,获得了普遍的尊敬。按照中国现行的礼节,必须请他上主席台并且讲话。但是,这却带来了困难。像许多老年人一样,他脑袋里刹车的部件似乎老化失灵。一说话,往往像开汽车一样,刹不住车,说个不停,没完没了。会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听众的忍耐也决非无限。在这危难之际,我同他的夫人商议,由她写一个简短的发言稿,往他口袋里一塞,叮嘱他念完就算完事,不悖行礼如仪的常规。然而他一开口讲话,稿子之事早已忘入九霄云外。看样子是打算从盘古开天辟地讲。照这样下去,讲上几千年,也讲不到今天的会。到了听众都变成了化石的时候,他也许才讲到春秋战国!我心里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忽然想到:按既定方针办。我请他的夫人上台,从他的口袋掏出了讲稿,耳语了几句。他恍然大悟,点头称是,把讲稿念完,回到原来的座位。于是一场惊险才化险为夷,皆大欢喜。

我比这位老友小六七岁。有人赞我耳聪目明,实际上是耳欠聪,目欠明。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中滋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但是,我脑袋里的刹车部件,虽然老化,尚可使用。再加上我有点自知之明,我的新座右铭是:老年之人,刹车失灵,戒之在说。一向奉行不违,还没有碰到下不了台的窘境。在潜意识中颇有点沾沾自喜了。

然而我的记忆机构也逐渐出现了问题。虽然还没有达到画家老友那样“神品”的水平,也已颇有可观。在这方面,我是独辟蹊径,创立了有季羡林特色的“忘”的学派。

我一向对自己的记忆力,特别是形象的记忆,是颇有一点自信的。四五十年前,甚至六七十年前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至今记忆犹新,招之即来,显现在眼前、耳旁,如见其形,如闻其声,移到纸上,即成文章。可是,最近几年以来,古旧的记忆尚能保存。对眼前非常熟的人,见面时往往忘记了他的姓名。在第一瞥中,他的名字似乎就在嘴边,舌上。然而一转瞬间,不到十分之一秒,这个呼之欲出的姓名,就蓦地隐藏了起来,再也说不出了。说不出,也就算了,这无关宇宙大事,国家大事,甚至个人大事,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而且脑袋里像电灯似的断了的保险丝,还会接上的。些许小事,何必介意?然而不行,它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像着了魔似的,走路,看书,吃饭,睡觉,只要思路一转,立即想起此事。好像是,如果想不出来,自己就无法活下去,地球就停止了转动。我从字形上追忆,没有结果;我从发音上追忆,结果杳然。最怕半夜里醒来,本来睡得香香甜甜,如果没有干扰,保证一夜幸福。然而,像电光石火一闪,名字问题又浮现出来。古人常说的平旦之气,是非常美妙的,然而此时却美妙不起来了。我辗转反侧,瞪着眼一直瞪到天亮。其苦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但是,不知道是哪一位神灵保佑,脑袋又像电光石火似的忽然一闪,他的姓名一下子出现了。古人形容快乐常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差可同我此时的心情相比。

这样小小的悲喜剧,一出刚完,又会来第二出,有时候对于同一个人的姓名,竟会上演两出这样的戏。而且出现的频率还是越来越多。自己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老了。郑板桥说:“难得糊涂。”对我来说,并不难得,我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

然而忘事糊涂就一点好处都没有吗?

我认为,有的,而且很大。自己年纪越来越老,对于“忘”的评价却越来越高,高到了宗教信仰和哲学思辨的水平。苏东坡的词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他是把悲和欢、离和合并提。然而古人说:“不如意事常**。”这是深有体会之言。悲总是多于欢,离总是多于合,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如果造物主——如果真有的话——不赋予人类以“忘”的本领——我宁愿称之为本能——那么,我们人类在这么多的悲和离的重压下,能够活下去吗?我常常暗自胡思乱想:造物主这玩意儿(用《水浒》的词儿,应该说是“这话儿”)真是非常有意思。他(她?它?)既严肃,又油滑;既慈悲,又残忍。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话真说到了点子上。人生下来,既能得到一点乐趣,又必须忍受大量的痛苦,后者所占的比重要多得多。如果不能“忘”,或者没有“忘”这个本能,那么痛苦就会时时刻刻都新鲜生动,时时刻刻像初产生时那样剧烈残酷地折磨着你。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忍受下去的。然而,人能“忘”,渐渐地从剧烈到淡漠,再淡漠,再淡漠,终于只剩下一点残痕;有人,特别是诗人,甚至爱抚这一点残痕,写出了动人心魄的诗篇,这样的例子,文学史上还少吗?

因此,我必须给赋予我们人类“忘”的本能的造化小儿大唱赞歌。试问,世界上哪一个圣人、贤人、哲人、诗人、阔人、猛人、这人、那人,能有这样的本领呢?

我还必须给“忘”大唱赞歌。试问:如果人人一点都不忘,我们的世界会成什么样子呢?

遗憾的是,我现在尽管在“忘”的方面已经建立了有季羡林特色的学派,可是自谓在这方面仍是钝根。真要想达到我那位画家朋友的水平,仍须努力。如果想达到我在上面说的那个笑话中人的境界,仍是可望而不可即。但是,我并不气馁,我并没有失掉信心,有朝一日,我总会达到的。勉之哉!勉之哉!

1993年7月6日

傻瓜

天下有没有傻瓜?有的,但却不是被别人称作“傻瓜”的人,而是认为别人是傻瓜的人,这样的人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我先把我的结论提到前面明确地摆出来,然后再条分缕析地加以论证。这有点违反胡适之先生的“科学方法”。他认为,这样做是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首倡的演绎法,是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他和他老师杜威的归纳法,先不立公理或者结论,而是根据事实,用“小心地求证”的办法,去搜求证据,然后才提出结论。

我在这里实际上并没有违反“归纳法”。我是经过了几十年的观察与体会,阅尽了芸芸众生的种种相,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后,才提出了这样的结论。为了凸现它的重要性,所以提到前面来说。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有一些人往往以为自己最聪明,他们争名于朝,争利于市,锱铢必较,斤两必争。如果用正面手段,表面上的手段达不到目的的话,则也会用些负面的手段,暗藏的手段,来蒙骗别人,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结果怎样呢?结果是:有的人真能暂时得逞,“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大大地辉煌了一阵,然后被人识破,由座上客一变而为阶下囚。有的人当时就能丢人现眼。《红楼梦》中有两句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话真说得又生动,又真实。我决不是说,世界上人人都是这样子,但是,从中国到外国,从古代到现代,这样的例子还算少吗?

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这些人都把别人当成了傻瓜。

我们中国有几句尽人皆知的俗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这真是见道之言。把别人当傻瓜的人,归根结底,会自食其果。古代的统治者对这个道理似懂非懂。他们高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想把老百姓当傻瓜,但又很不放心,于是派人到民间去采风,采来了不少政治讽刺歌谣。杨震是聪明人,对向他行贿者讲出了“四知”。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外,不久就会有一个第五知:人知。他是不把别人当作傻瓜的,还是老百姓最聪明。他们中的聪明人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不把别人当傻瓜。

可惜把别人当傻瓜的现象,自古亦然,于今尤烈。救之之道只有一条:不自作聪明,不把别人当傻瓜,从而自己也就不是傻瓜。哪一个时代,哪一个社会,只要能做到这一步,全社会就都是聪明人,没有傻瓜,全社会也就会安定团结。

1997年3月11日

隔膜

鲁迅先生曾写过关于“隔膜”的文章,有些人是熟悉的。鲁迅的“隔膜”,同我们平常使用的这个词儿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我们平常所谓“隔膜”是指“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鲁迅的“隔膜”是单方面地以主观愿望或猜度去了解对方,去要求对方。这样做,鲜有不碰钉子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并不稀见。即使有人想“颂圣”,如果隔膜,也难免撞在龙犄角上,一命呜呼。

最近读到韩昇先生的文章《隋文帝抗击突厥的内政因素》(《欧亚学刊》第二期),其中有几句话:

对此,从种族性格上斥责突厥“反复无常”,其出发点是中国理想主义感情性的“义”观念。国内伦理观念与国际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在中国对外交往中反复出现,深值反思。

这实在是见道之言,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隔膜”。

记得当年在大学读书时,适值“九一八”事件发生,日军入寇东北。当时中**队实行不抵抗主义,南京政府同时又派大员赴日内瓦国联(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控诉,要求国联伸张正义。当时我还属于隔膜党,义愤填膺,等待着国际伸出正义之手。结果当然是落了空。我颇恨恨不已了一阵子。

在这里,关键是什么叫“义”?什么叫“正义”?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可是“宜之”的标准是因个人而异的,因民族而异的,因国家而异的,因立场不同而异的。不懂这个道理,就是“隔膜”。

懂这个道理,也并不容易。我在德国住了十年,没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了就在我窗外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两个男孩在打架,一个大的约十三四岁,一个小的只有约七八岁,个子相差一截,力量悬殊明显。不知为什么,两个人竟干起架来。不到一个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几声,立即又爬起来继续交手,当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几次,小孩边哭边打,并不服输,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见。此时周围已经聚拢了一些围观者。我总期望,有一个人会像在中国一样,主持正义,说一句:“你这么大了,怎么能欺负小的呢!”但是没有。最后还是对门住的一位老太太从窗子里对准两个小孩泼出了一盆冷水,两个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战斗才告结束。

这件小事给了我一个重要的教训,我从此脱离了隔膜党。

今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都变得更加聪明了,与隔膜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们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提高。对外我们决不侵略别的国家,但也决不允许别的国家侵略我们。我们也讲主持正义;但是,这个正义与隔膜是不搭界的。

2001年2月27日

坏人

积将近九十年的经验,我深知世界上确实是有坏人的。乍看上去,这个看法的智商只能达到小学一年级的水平。这就等于说“每个人都必须吃饭”那样既真实又平庸。

可是事实上我顿悟到这个真理,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观察与思考的。

我从来就不是性善说的信徒,毋宁说我是倾向性恶说的。古书上说“天命之谓性”,“性”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本能”,而一切生物的本能是力求生存和发展,这难免引起生物之间的矛盾,性善又何从谈起呢?

那么,什么又叫作“坏人”呢?记得鲁迅曾说过,干损人利己的事还可以理解,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千万干不得。我现在利用鲁迅的话来给坏人作一个界定:干损人利己的事是坏人,而干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则是坏人之尤者。

空口无凭,不妨略举两例。一个人搬到新房子里,照例大事装修,而装修的方式又极野蛮,结果把水管凿破,水往外流。住在楼下的人当然首蒙其害,水滴不止,连半壁墙都浸透了。然而此人却不闻不问,本单位派人来修,又拒绝入门。倘若墙壁倒塌,楼下的人当然会受害,他自己焉能安全!这是典型的损人又不利己的例子。又有一位“学者”,对某一种语言连字母都不认识,却偏冒充专家,不但在国内蒙混过关,在国外也招摇撞骗。有识之士皆嗤之以鼻。这又是一个典型的损人而不利己的例子。

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鲁迅翻译的《小约翰》里讲到一个有毒的蘑菇听人说它有毒,它说,这是人话。毒蘑菇和一切苍蝇、蚊子、臭虫等,都不认为自己有毒。说它们有毒,它们大概也会认为这是人话。可是被群众公推为坏人的人,他们难道能说:说他们是坏人的都是人话吗?如果这是“人话”的话,那么他们自己又是什么呢?

根据我的观察,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这有点像形而上学了。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天下哪里会有不变的事物呢?哪里会有不变的人呢?我观察的几个“坏人”偏偏不变。几十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我想给他们辩护都找不出词儿来。有时候,我简直怀疑,天地间是否有一种叫作“坏人基因”的东西?可惜没有一个生物学家或生理学家提出过这种理论。我自己既非生物学家,又非生理学家,只能凭空臆断。我但愿有一个坏人改变一下,改恶从善,堵住了我的嘴。

1999年7月24日

送礼

我们中国究竟是礼仪之邦,所以每逢过年过节,或有什么红白喜事,大家就忙着送礼。既然说是“礼”,当然是向对方表示敬意的。譬如说,一个朋友从杭州回来,送给另外一个朋友一只火腿、二斤龙井,知己的还要亲自送了去,免得受礼者还要赏钱,你能说这不是表示亲热么?又如一个朋友要结婚,但没有钱,于是大家凑个份子送了去,谁又能说这是坏事呢?

事情当然是好事情,而且想起来极合乎人情,一点也不复杂;然而实际上却复杂艰深到万分,几乎可以独立成一门学问:送礼学。第一,你先要知道送应节的东西。譬如你过年的时候,提了几瓶子汽水,一床凉席去送人,这不是故意开玩笑吗?还有五月节送月饼,八月节送粽子,最少也让人觉得你是外行。第二,你还要是一个好的心理学家,能观察出对方的心情和爱好来。对方倘若喜欢吸烟,你不妨提了几听三炮台恭恭敬敬送了去,一定可以得到青睐。对方要是喜欢杯中物,你还要知道他是维新派或保守派。前者当然要送法国的白兰地,后者本地产的白干或五加皮也就行了。倘若对方的思想“前进”,你最好订一份《文汇报》送了去,一定不会退回的。

但这还不够,买好了应时应节的东西,对方的爱好也揣摩成熟了,又来了怎样送的问题。除了很知己的以外,多半不是自己去送,这与面子有关系;于是就要派听差,而这个听差又必须是个好的外交家,机警、坚忍、善于说话,还要一副厚脸皮;这样才能不辱使命。拿了东西去送礼,论理说该到处受欢迎,但实际上却不然。受礼者多半喜欢节外生枝。东西虽然极合心意,却偏不立刻收下。据说这也与面子有关系。听差把礼物送进去,要沉住气在外面等。一会儿,对方的听差出来了,把送去的礼物又提出来,说:“我们老爷太太谢谢某老爷太太,盛意我们领了,礼物不敢当。”倘若这听差真信了这话,提了东西就回家来,这一定糟,说不定就打破饭碗。但外交家的听差却决不这样做。他仍然站着不走,请求对方的听差再把礼物提进去。这样往来斗争许久,对方或全收下,或只收下一半,只要与临来时老爷太太的密令不冲突,就可以安然接了赏钱回来了。

上面说的可以说是常态的送礼,可惜(或者也并不可惜)还有变态的。我小的时候,我们街上住着一个穷人,大家都喊他“地方”,有学问的人说,这就等于汉朝的亭长。每逢过年过节的早上,我们的大门刚一开,就会看到他笑嘻嘻地一手提了一只鸡,一手提了两瓶酒,跨进大门来。鸡咯咯地大吵大嚷,酒瓶上的红签红得炫人眼睛。他嘴里却喊着:“给老爷太太送礼来了。”于是我婶母就立刻拿出几毛钱来交给老妈子送出去。这“地方”接了钱,并不像一般送礼的一样,还要努力斗争,却仍旧提了鸡和瓶子笑嘻嘻地走到另一家去喊去了。这景象我一年至少见三次,后来也就不以为奇了。但有一年的某一个节日的清晨,却见这位“地方”愁容满面地跨进我们的大门,嘴里不喊“给老爷太太送礼来了”,却拉了我们的老妈子交头接耳说了一大篇,后来终于放声大骂起来。老妈子进去告诉了我婶母,仍然是拿了几毛钱送出来。这“地方”道了声谢,出了大门,老远还听到他的骂声。后来老妈子告诉我,他的鸡是自己养了预备下蛋的,每逢过年过节,就暂且委屈它一下,被缚了双足倒提着陪他出来逛大街。玻璃瓶子里装的只是水,外面红签是向铺子里借用的。“地方”送礼,在我们那里谁都知道他的用意,所以从来没有收的。他跑过一天,衣袋塞满了钞票才回来,把瓶子里的水倒出来,把鸡放开。它在一整天“陪绑”之余,还忘不了替他下一个蛋。但今年这“地方”倒运。向第一家送礼,就遇到一家才搬来的外省人。他们竟老实不客气地把礼物收下了。这怎能不让这“地方”愤愤呢?他并不是怕瓶子里的凉水给他泄漏真相,心痛的还是那只鸡。

另外一种送礼法也很新奇,虽然是“古已有之”的。我们常在笔记小说里看到,某一个督抚把金子装到坛子里当酱菜送给京里的某一位王公大人。这是古时候的事,但现在也还没有绝迹。我的一位亲戚在一个县衙门里做事,因了同县太爷是朋友,所以地位很重要。在晚上回屋睡觉的时候,常常在棉被下面发现一堆银元或别的值钱的东西。有时候不知道,把这堆银元抖到地上,哗啦一声,让他吃一惊。这都是送来的“礼”。

这样的“礼”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接受的。他一定是个什么官,最少也要是官的下属,能让人生,也能让人死,所以才有人送这许多金子银元来。官都讲究面子,虽然要钱,却不能干脆当面给他。于是就想出了这种种的妙法。我上面已经提到送礼是一门学问,送礼给官长更是这门学问里面最深奥的,须要经过长期的研究简练揣摩,再加上实习,方能得到其中的奥秘。能把钱送到官长手中,又不伤官长的面子,能做到这一步,才算是得其门而入了。也有很少的例外,官长开口向下面要一件东西,居然竟得不到。以前某一个小官藏有一颗古印,他的官长很喜欢,想拿走。他跪在地上叩头说:“除了我的太太和这块古印以外,我没有一件东西不能与大人共享的。”官长也只好一笑置之了。

普通人家送礼没有这样有声有色,但在平庸中有时候也有杰作。有一次我们家把一盒有特别标志的点心当礼物送出去。隔了一年,一个相熟的胖太太到我们家来拜访,又恭而敬之把这盒点心提给我们,嘴里还告诉我们:这都是小意思,但点心是新买的,可以尝尝。我们当时都忍不住想笑,好歹等这位胖太太走了,我们就动手去打开。盒盖一开,立刻有一股奇怪的臭味从里面透出来。再把纸揭开,点心的形状还是原来的,但上面满是小的飞蛾,一块也不能吃了,只好掷掉。在这一年内,这盒点心不知代表了多少人的盛意,被恭恭敬敬地提着或托着从一家到一家,上面的签和铺子的名字不知换过了多少次,终于又被恭而敬之提回我们家来。“解铃还是系铃人”,我们还要把它丢掉。

我虽然不怎样赞成这样送礼,但我觉得这办法还算不坏。因为只要有一家出了钱买了盒点心就会在亲戚朋友中周转不息,一手收进来,再一手送出去,意思表示了,又不用花钱。不过这样还是麻烦,还不如仿效前清御膳房的办法,用木头刻成鸡鱼肉肘,放在托盘里,送来送去,你仍然不妨说:“这鱼肉都是新鲜的。一点小意思,千万请赏脸。”反正都是“彼此彼此,诸位心照不宣”。绝对不会有人来用手敲一敲这木头鱼肉的。这样一来,目的达到了,礼物却不霉坏,岂不是一举两得?在我们这喜欢把最不重要的事情复杂化了的礼仪之邦,我这发明一定有许多人欢迎,我预备立刻去注册专利。

1947年7月

论怪论

“怪论”这个名词,人所共知。其所以称之为怪者,一般人都不这样说,而你偏偏这样说,遂成异议可怪之论了。

我却要提倡怪论。

但我也并不永远提倡怪论。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需要不需要怪论,是完全由当时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如果强敌压境,外寇入侵,这时只能全民一个声音说话,说的必是驱逐外寇,还我山河之类的话,任何别的声音都是不允许的。尤其是汉奸的声音更不能允许。

国家到了承平时期,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这时候倒是需要一些怪论。如果仍然禁止人们发出怪论,则所谓一个声音者往往是统治者制造出来的,是虚假的。“二战”期间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是最好的证明。

从世界历史上来看,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怪论最多。有的甚至针锋相对,比如孟子讲性善,荀子讲性恶,是同一个大学派中的内部矛盾。就是这些异彩纷呈的怪论各自沿着自己的路数一代一代地发展下去,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渊源和基础。

与此时差不多的是西方的希腊古代文明。在这里也是怪论纷呈,发展下来,成为西方文明的渊源和基础。当时东西文明两大瑰宝,东西相对,交相辉映,共同照亮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前途。这个现象怎样解释,多少年来,东西学者异说层出,各有独到的见解。我于此道只是略知一二。在这里就不谈了。

怪论有什么用处呢?

某一个怪论至少能够给你提供一个看问题的视角。任何问题都会是极其复杂的,必须从各个视角对它加以研究,加以分析,然后才能求得解决的办法。如果事前不加以足够的调查研究而突然做出决定,其后果实在令人担忧。我们眼前就有这种例子,我在这里不提它了。

现在,我们国家国势日隆,满怀信心向世界大国迈进。在好多年以前,我曾预言,21世纪将是中国的世纪。当时我们的国力并不强。我是根据近几百年来欧美依次显示自己的政治经济力量、科技发展的力量和文化教育的力量而得出的结论。现在轮到我们中国来显示力量了。我预言,50年后,必有更多的事实证实我的看法,谓予不信,请拭目以待。

我希望,社会上能多出些怪论。

2003年6月25日

做人与处世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在内;第三,个人心中思想与感情矛盾与平衡的关系。这三个关系,如果能处理很好,生活就能愉快;否则,生活就有苦恼。

人本来也是属于大自然范畴的。但是,人自从变成了“万物之灵”以后,就同大自然闹起独立来,有时竟成了大自然的对立面。人类的衣食住行所有的资料都取自大自然,我们向大自然索取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怎样去索取?索取手段不出两途:一用和平手段,一用强制手段。我个人认为,东西文化之分野,就在这里。西方对待大自然的基本态度或指导思想是“征服自然”,用一句现成的套话来说,就是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结果呢,从表面上看上去,西方人是胜利了,大自然真的被他们征服了。自从西方产业革命以后,西方人屡创奇迹。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大至宇宙飞船,小至原子,无一不出自西方“征服者”之手。

然而,大自然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它是能报复的,它是能惩罚的。报复或惩罚的结果,人皆见之,比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臭氧层出洞,物种灭绝,人口爆炸,淡水资源匮乏,新疾病产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弊端中哪一项不解决都能影响人类生存的前途。我并非危言耸听,现在全世界人民和政府都高呼环保,并采取措施。古人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犹未为晚。

中国或者东方对待大自然的态度或哲学基础是“天人合一”。宋人张载说得最简明扼要:“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与”的意思是伙伴。我们把大自然看作伙伴。可惜我们的行为没能跟上。在某种程度上,也采取了“征服自然”的办法,结果也受到了大自然的报复,前不久南北的大洪水不是很能发人深省吗?

至于人与人的关系,我的想法是: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该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忍”者,相互容忍也。日子久了,难免有点磕磕碰碰。在这时候,头脑清醒的一方应该能够容忍。如果双方都不冷静,必致因小失大,后果不堪设想。唐朝张公艺的“百忍”是历史上有名的例子。

至于个人心中思想感情的矛盾,则多半起于私心杂念。解之之方,唯有消灭私心,学习诸葛亮的“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庶几近之。

1998年11月17日

我的座右铭

多少年以来,我的座右铭一直是:

纵浪大化中,

不喜亦不惧。

应尽便须尽,

无复独多虑。

老老实实的、朴朴素素的四句陶诗,几乎用不着任何解释。

我是怎样实行这个座右铭的呢?无非是顺其自然、随遇而安而已,没有什么奇招。

“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到了应该死的时候,你就去死,用不着左思右想),这句话应该是关键性的。但是在我几十年的风华正茂的期间内,“尽”什么的是很难想到的。在这期间,我当然既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即使在走独木桥时,好像路上铺的全是玫瑰花,没有荆棘。这与“尽”的距离太远太远了。

到了现在,自己已经九十多岁了。离人生的尽头,不会太远了。我在这时候,根据座右铭的精神,处之泰然,随遇而安。我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态度。

我不是医生,我想贸然提出一个想法。所谓老年忧郁症恐怕十有**同我上面提出的看法有关,怎样治疗这种病症呢?我本来想用“无可奉告”来答复。但是,这未免太简慢,于是改写一首打油,题曰《无题》:

人生在世一百年,

天天有些小麻烦。

最好办法是不理,

只等秋风过耳边。

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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