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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炮灰假千金她努力he 第154章对账

作者:凌琳零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2-05-05 08:39:57 来源:繁體文學源四

“姐姐让你们在这等我吗?”

泠影道:“主子让姑娘带我们回去当丫鬟,就说是路上遇到卖身葬父的,一时同情买了下来。”

姜笙:……

敢情连借口都找好了。

她也不是要拒绝,事实上在这之前她就猜到姐姐肯定不会放心,那么派人来保护自己就顺理成章了。只是密阁高手放在自己身边是不是太浪费,其实派个手下来就好。

姜笙想着便问了出来,但泠影没有丝毫要改变主意的犹豫,她便没再多提。

五人一同去了云烟阁。

周清枫原还奇怪姜笙今日怎么来得这么迟,见到姜笙被石膏包裹住的胳膊惊了下,不过也没多嘴问,直接把新做好的账本交给她看。

账本不只一本,有厚厚一撂,姜笙看了好久才一页页细细翻看检查完,幸而字不算小,不太费眼。除了云纹雨花锦、工人们的月例上做的手脚比较大之外,别处倒也还好,上月共计亏空九千五百两银子。

再包括前几个月的,有一万一千两。

姜笙颔首道:“辛苦了。”

太久远的账已无从追溯,但最近几个月的她都让周清枫核对了一遍。核对账目不仅要看买卖进出的钱银是否合理,有些还要一一去找主事者问清楚。

比如云纹雨花锦一事,就要去布行找苏老板索要书契,确认一匹布到底是多少银子。如果价格不合理,还要再次商判价格,或日后不予合作。

姜笙瞧着周清枫倒这些日子都憔悴了些。

周清枫忙道:“不辛苦。”

他的笑容可掬,现在账也算好了,该轮到自己升职了罢?

姜笙也没让他失望:“如今掌柜不可再用,我也不可能一直待在云烟阁,你原就是副掌柜,提为掌柜自然是理所应当。”#b... ...br# 其实姜笙对周清枫也不是很信任,主要手底下实在没有可用之人,而作为已经在云烟阁担任许久副掌柜的周清枫已经是很好的人选了。

并且周清枫这几本账做的确实诚意十足。

贪污腐化这种事情哪里都有,放在云烟阁身上更是太过容易,布行少报一匹布,银匠多报几两金银材料的损耗……人多冗杂的,要一个个仔细去追究得不偿失,但至少要相对避免。

她不指望把云烟阁做得多么大,分店开遍全国。只是姐姐把云烟阁给了她,自己总不能还回去一个烂摊子。

“若把你调为掌柜,再往上也没有职位可升了。”姜笙语重心长,“我倒是有个想法,只要云烟阁在你的管理之下蒸蒸日上,那么云烟阁的盈利也有你的一份。”

周清枫理解片刻后重复:“盈利?有小的一份?”

“是的。”姜笙点头,“譬如上月除却成本,云烟阁盈利共计十八万两,若按万分之一的分成,你就可以得到十八两银子。”

“如果下月可以争取盈利三十万两,也就是说你额外可以得到三十两银子。”

“这么说起来是少了些,我有这个想法,若实行顺利,日后肯定会提高分成率。”

其实不少了,周清枫作为副掌柜,月例是三十五两银子。即便在京城这种地儿,只要不去赌,养家糊口绰绰有余,甚至比一些官员的利禄还要高很多。

所以他对成为掌柜并没有非常大的渴望,主要是懒得跟人去勾心斗角,要不然也不会任由掌柜自己的权利被架空了。反正每日无所事事还有月例可拿,架空就架空罢。

但如果是白捡的升职,不要白不要。

白捡的银子,更是不要白不要。

周清枫笑嘻嘻道:“东家此话当真?”

姜笙说:... ...“你要是愿意,月例再提五两银子,加上每月万分之一的分成,从下月开始发放。”

“待云烟阁月盈利过三十万,分成就改为万分之二。”

暂且初步施行一下,如果中途没出现什么问题,还可以推广至绣娘银匠,甚至婢女或跑腿的小厮们。

周清枫忙不迭点头。

他当然愿意啊,为什么不愿意。等下月拿到手就去和媳妇儿炫耀,再好好庆贺一番。

前几日自己媳妇儿看中了支素簪,但三个儿子刚交了束脩,笔墨纸砚处处都要钱,家里银子也不多了,还要给女儿攒嫁妆。即便素簪不过要四两银子,媳妇儿都没舍得买。

姜笙把最后一本账本叠到一起:“那好,嗯……过几日我会拨个账房来,你自己如果有人选,也可以带个徒弟。”

这就是让刚刚升职为掌柜的周清枫,挑个新的副掌柜的意思了。

但是周清枫说:“小的哪有什么人选,东家挑了小的就带着。”

他应得利落,姜笙也就没有勉强,想着去牙行挑几个合适的人。

其实掌柜和账房、副掌柜,包括银匠绣娘们都是应聘来的,签了二十年的活契,只有婢女和跑腿小厮是买的,签的是死契。

姜笙想到此就说:“贴张告示招着人,遇到伶俐的留着我看看。”

“是。”

“还有——账房做假账,官府会管吗?”姜笙看了看周清枫,又看看山栀山奈泠影泠月,想问问他们有没有人知道。

这个朝代的律法姜笙是有看过的,但只很粗糙地扫了一遍,没留意这个问题。

周清枫细细回忆:“没听说过,若主家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也不会报官吧。”

姜笙忽然想到:“那按盗窃罪呢?”

做假账官府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盗窃总是有的,掌柜和账房确实私吞了她的钱啊。

周清枫一愣:“应该,也可以。”

“可以,‘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谓窃盗’。”泠月给了个确定的答案,并道,“《萧律》有载‘赃百两以上,斩左趾,杖打七十,又黥后流放三千里’。”

姜笙眸光微亮。

又听泠影说:“姑娘有类似的问题直接问泠月就好,《萧律》三册她全会背,不仅会背还会分析,头头是道。”

泠月抿着唇没说话,脸微红。

姜笙问:“如果盗窃后,又把到手的银两还回去呢?”

泠月简言意骇:“罪同。”

“那泠月,你帮我个忙吧。”姜笙偏头笑吟吟。

------题外话------

上一章改了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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