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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第九十七章天生富贵人

作者:孑与2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3-28 22:52:18 来源:总裁文学

身边有恶人是一件很倒霉的事情,但是呢,如果这个恶人喜欢保卫自家邻居,同族,社区,国家,而且只欺负外人,对自家人一向和蔼可亲的话。

云初觉得这样的恶人应该给他来一打。

从官府文书乃至邸报来看,大唐的气氛已经不那么对头了,可能是因为大唐已经把周边的异族人齐齐的打了一遍,对于殴打异族这种事已经不太上心了。

打仗是一件非常耗费钱财的事情,大唐过往打的每一场仗其实都是亏本的,虽然百姓们听到将士们又灭掉谁,杀掉了谁,还能高兴一阵子,也仅仅是高兴一阵子罢了。

他们不知道吐蕃已经被松赞干布给统一了,有了更多的脸上涂着黄泥巴的野蛮,嗜杀的骑兵可以四处烧杀抢掠了。

他们不知道自从薛延陀被灭掉之后,吐谷浑开始蠢蠢欲动的想要接替薛延陀人统治瀚海。

他们更加不知道,高句丽花费了巨大人工物力,用了十六年时间,在沿唐边境修筑了高丽长城,自夫余城至渤海,长千余里,昔日辽东四郡,有一半被高句丽人囊括在他们的长城之内。

这个时候,不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大唐也不能只在被人欺负之后,再奋起反击,应该将危险的苗芽在没有长成的时候就掐死。

还是要鼓励唐人的武风的,要鼓励大唐人开疆拓土,要鼓励那些自发跑到外边屠城灭国的英雄好汉,要重重的奖赏他们,给他们想要的。

要不然再过几年,就会出现大唐猛士灭了敌国,跑回来讨要封赏的时候,却被宰相一句“自行其是”就剥夺了封赏资格,最终郁郁而终的场面。

家里猛兽多,就该放出去,如果都豢养在家里,安禄山这种猛兽,触碰女主人胸脯的事情也就难免了。

云初希望这首《男儿行》可以让梁建方在朝堂上驳斥那些说他嗜杀的人。

同时,也希望《男儿行》这首长诗能唤醒唐人心中的建功立业的心思。

向外开拓才是正途啊,内卷只会把所有人都卷死。

假若云初可以活到安禄山,史思明出现的时代,他无论如何都会把跟这两人有任何联系的人统统杀光,莫说诛三族,九族,只要能把他们连根拔起,诛杀八十族的事情云初也能干的出来。

没办法,喝酒精喝醉了的人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尤其是被喝醉酒就没有半点儒雅之态的狄仁杰一脚踹在胯下之后,云初对于繁盛的大唐轰然倒塌在历史尘埃里的事情就更加的痛心。

云初没有去梁建方家的宝库,主要是梁建方也喝醉了,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喝醉了,反正,在把云初跟狄仁杰丢上云家马车之后,还一个劲的要求,明天再把别的酒精给他送来,还说自己身上老伤多,需要酒精来治疗。

云初就酿不出什么好酒来,所以,喝醉酒的人就会头痛欲裂。

清晨时分,强大的生理钟还是让云初跟狄仁杰两人清醒过来,只不过,此时的云初跟狄仁杰看不出半点英武少年的模样,两人的眼眶发青,面色惨白,双手哆嗦的如同寒风中的树叶。

崔氏亲自伺候两个醉鬼吃早饭,先是胡辣汤醒酒,接着就是小馄饨暖胃,再接着就是一大碗热热的羊肉汤面提精神,这三样下来之后,云初终于感觉好一些了,狄仁杰也好像从快要溺亡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了。

“我记得你昨日写了一首极为带劲的长诗,叫什么名字来着?”

“你记错了,是雁门侯在喝多了酒之后袒露的心声,内容规整,气势庞大,特别能彰显男儿气的一首长诗,你还能记得内容不?”

“只记得一两句,杀一是为罪,杀万即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你记得多少?”

“全忘记了,只记得被雁门侯追杀的好惨。”

“今天不用去了吧,我准备好好睡一觉,养回来一点精神,你那个酒精实在是太霸道了。”

“好主意,我也是这么想的……”

“嗯嗯,吃完之后,借你家客房我继续睡。”

就在两人商量好,准备回房间继续睡的时候,云家的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给推开了。

紧接着,就传来梁建方粗豪的声音。

“哈哈哈,云家娃子,狄家娃子,昨日的书念得好,老夫今日特意登门求教了。”

才听到大门被踹开的声音,接着,他的声音就在中庭的天井里响起,等云初跟狄仁杰看过去的时候,发现梁建方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后宅的门口。

两人急忙丢下碗筷出门迎接,梁建方就拉住两人的手道:“好不容易忍耐到天亮,快快把那个酒精给老夫端上来,有什么吃的也端上来。”

云初没有见过一大早上就要酒精喝的人,不过,看梁建方精神矍铄的样子,证明,酒精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东西。

崔氏喜滋滋的端来了一坛子酒精,还让三肥她们上了好多的吃食,还在云初耳边轻声道:“重礼。”

梁建方对于云家的食物非常的喜欢,馄饨吞了两碗,羊肉面片吃了七八碗,早上刚刚烙好的油酥锅盔,他更是就着胡辣汤吃了锅盖大小的一张。

以前,云初对与廉颇老了,还能一顿饭吃米一斗,肉十斤的事情持怀疑状态,现在,他不怀疑了。

吃完桌子上最后一块饼,梁建方端起酒碗,放在鼻子下陶醉的嗅嗅,然后一口喝干,还憋着气半天不吐,直到忍耐不住了,这才长吐一口酒气。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吩咐随从把崔氏搬来的酒精装到车上,就对云初道:“老夫昨日酒醉,赋诗一首,你可记得?”

云初赶紧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道:“小子昨日记录下来了。”

梁建方接过那张纸拍拍脑袋道:“昨日真是吃酒误事,连这么好的东西都差点丢了,幸好你记下来了。

你说,老夫昔日醉酒之后是不是也丢失了好多的好东西呢?“

云初,狄仁杰连连点头道:“定是如此!”

“亏了,便宜了程老狗,李老狗,尉迟老狗他们,往日也不知道占我多少便宜。

既然陛下要我闭门读书,老梁我就闭门读书,争取用半年时间把这首诗背下来,就当给陛下交差了。”

云初思量了一下,既然梁建方他们要利用这首诗反击政敌,从这首诗出现到拿得出手,再到反击,半年时间并不多,这中间还应该有其余的辅助手段,不可能仅仅是一首诗,那样的话,就太单薄了。”

想要睡觉的云初跟狄仁杰没有办法只好跟着梁建方骑马去雁门侯府,今日的长安格外的冷,骑在马上就是受罪,可惜梁建方从来就看不起坐马车的人。

再次进入雁门侯府,这里已经没有半点萧瑟破败的模样,地上一片树叶都看不到,更别说枯枝败叶跟尘土了。

一间用西域大地毯完全包起来的偏房里矗立着一个硕大的铜炉,没错,就是铜炉,此刻,铜炉里炭火熊熊,完全是一副炼钢的架势,辐射出来的热量让整座偏房热烘烘的,重要的是屋子里还有几个半裸的胡姬跪坐在角落里。

梁建方得意的指着其中一个漂亮的过分的胡姬对云初道:“记得这个美人不?”

云初摇头,表示不知道。

“你怎么能不知道呢,京观大宴上,比粟可汗就是让这个美人儿给儿郎们跳的舞,你们还一个劲的喊着说,这美人衣服穿多了。”

云初把牙齿咬的格吱吱作响,半晌才对梁建方道:“您在台子上跟比粟可汗勾肩搭背喝酒观看歌舞的时候,属下,正站在距离高台百步以外的地方给您站岗放哨呢。”

梁建方恍然大悟道:“是了,是了,你当时还是老夫麾下的一个小兵。

咦,怪了,老夫手下的小兵多了,为何老夫从未在你身上察觉有半分的卑下之意?”

云初笑道:“您见过我这种小兵吗?”

梁建方点点头道:“确实没有,几十万的银钱,说给就给了别人,连一点磕巴都不打的给了别人,最重要的是还是无凭无据的给了。

虽然整那个陈竹爹娘老子的时候下手有些狠毒,不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好好地从八品官职不干,却当起了晋昌坊的里长,才回来多长时间啊,就能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晋昌坊弄成长安市上话题最多的一个坊市。

有这种本事的小兵,你确实是第一个。

你武功不差,也敢拼命,胆子也不错,是最好的武将苗子,我还听说,丁大有邀请你去商州折冲府就任录事参军,为何不去呢?跑文人圈子里混什么?

难道跟着我们这些武夫就没有了前途吗?”

云初叹息一声道:“你们出去打仗了,总要有人给你们看家吧?

这一次大关令衙门几乎全军覆没,如果不是我侥幸活着回来了,不敢想这些人的家眷,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梁建方沉默片刻,挥挥手,那几个胡姬就在鼓乐的配合下,跳起了热情奔放的胡人舞蹈。

她们跳的舞蹈真的很好看,以至于连昏昏欲睡的狄仁杰都忍不住睁大了眼睛,不肯放过任何片段。

梁建方倒在上手的软床上,两个美貌的胡姬轻轻揉捏着他的头脚,云初也把身体埋在柔软的云床上,同样有两个胡姬轻轻捶打他的大腿。

只有狄仁杰似乎很不适应这样的场面,经常需要曲腿来掩饰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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